蔡 刚
(深圳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深圳 518026)
铁路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尤其高铁的发展大幅缩短了空间与时间,提高了人们出行的便捷性,对全国经济版图的重构、大都市圈的发展、中心城市枢纽功能和地位的提升,发挥着极其重要的支撑和促进作用。根据铁路线路的功能和管理主体不同,可将铁路划分为国家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地方铁路、都市圈轨道(包括市郊(域)铁路),其对应的投资建设责任主体分别为中央政府、省级政府、市级政府。为提高效率和效益,实现资产保值增值,许多地方都在积极探索以地方为主,投资建设城际铁路、地方铁路的自建自营管理模式。本文对我国铁路建设投资管理模式进行梳理,对典型省市铁路建设管理模式进行分析,并就铁路建设投资管理发展提出一些见解。
2013年3月大部制改革前,全国铁路规划由铁道部编制,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务院审批;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线的建设必须符合全国铁路发展规划,并征得原铁道部同意。
2013年进行了大部制改革后,撤销铁道部,将原铁道部职能一分为三:将原铁道部拟订铁路规划和政策的职能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原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负责拟订铁路技术标准,监管安全生产、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