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红梅,魏娅丽 *,陶雨芳,龙嬿升
(1.北方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宁夏银川 750021;2.北方民族大学民族学学院,宁夏银川 750021;3.宁夏旅游投资集团,宁夏银川 750001)
文化旅游融合是伴随着一系列的文化事件出现的,如美国迪斯尼文化旅游产品的象征“米老鼠”的出现(1928)与“欧洲文化之城”活动(1985)[1]。我国学术界对文旅融合的发展研究缘起于文化与旅游的关系探讨[2]。文旅融合本质上是基于文化、旅游产业的互补性及产业经济的“外溢效应”,通过融合互为支撑、相互促进、共同发展[3]。从我国文化产业的兴起到繁荣,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之间一直存在着产业的交叉和重叠[4]。2018年国家决定组建文化和旅游部,由此“文旅融合”从过去多年来的学理性探索开始迈入实践性操作[5]。文旅融合是通过对文化价值的挖掘,与旅游要素的内外部融合,形成文化与旅游的相互交叉、相互渗透,实现向新业态、新功能、新产品转型升级的融合过程[6]。就其融合目的而言,文旅融合可以推动文化和旅游的转型升级、为全民、全域旅游增加福祉,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升人民旅游的幸福感[7-8]。文旅融合的模式主要有开发型、体验型、活化型、保护型、创意型、重组型、延伸型等模式;从价值增值的角度,文旅融合又可分为替代性、互补性、结构性三种类型[9,13]。总的来说,文旅融合背景下,“文化+”和“旅游+”所呈现出的旅游产业新业态已逐步渗透、延伸到各个产业领域,并且具有突出的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但基于产业分类视角对文旅融合机制和融合效果所做研究还相对欠缺,对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的融合关注较少[2,10],缺乏文旅行政管理机构的整合对促进文旅产业发展的影响方面的研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