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黎阳
水资源短缺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瓶颈,同时,我国水环境污染和水生态安全形势也十分严峻。近年来,我国污水处理和水污染治理取得了卓越的效果,但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比例和水平仍然偏低,再生水利用量不到城镇污水排放量的15%,可开发利用潜力巨大。污水作为第二水资源,具有水量稳定、水质可控、就近可用等优势。积极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既可缓解水供需矛盾,又可减少水污染,恢复水生态安全,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的有力举措,对于实现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大意义。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九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是国家层面首次针对污水资源化出台的统领性文件,是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治水方针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的具体落实,既从全局全领域出发,强调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又突出城镇、工业、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分区分类指明了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具体路径。《指导意见》以破解难点堵点问题为切入点,系统谋划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配套以具体落实的“1+N”政策体系,将为污水资源化利用提供“顶层设计—实施方案—试点示范—重点工程—体制机制—市场调节—监督管理”全流程系统化的解决方案,对推进我国各地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一、指明方向,填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