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

分局主要领导督办批而未供土地消化事宜
2020年,海曙区存量建设用地盘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根据《宁波市推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要求,海曙区三年来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4876亩,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2735亩,低效用地再开发5585亩,分别以116.1%、122.8%、151.7%的成绩超额完成。2017年之前形成的供而未用土地的处置完成率达245.5%;2018年以后形成的处置完成率达110.3%。各项任务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成绩斐然。2019年,海曙区获“省级国土资源节约模范区”称号。
领导高度重视。宁波市盘活存量三年行动计划伊始,海曙区立即组织调研,出台《海曙区实施市政府存量建设用地盘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海曙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海曙区“项目攻坚提速年”活动实施方案》。各部门按照“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的原则,利用重大项目落地一批、基础设施建设一批、已建未供核销一批等“十个一批”的具体措施,以盘活利用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城镇低效用地“三块地”为主攻方向,开展“百日攻坚战”等一系列主题活动,狠抓落实,全力打好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攻坚战。
紧盯目标不放松。坚持目标导向,围绕三年行动计划“每年完成批而未供土地消化3456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450亩,低效用地再开发1227亩”的目标任务,倒排时间,画好作战图,各部门按照目标,落实责任,狠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