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珊珊,秦杨
(吉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吉林 长春 130000)
吉林省地处世界闻名的黑土带,全省耕地面积703万公顷,占全国的4.4%左右。耕地多也意味着农作物秸秆产量高,每年可收集利用的秸秆资源量约为4000万吨。我国对生物质的利用效率较低[1],综合利用技术因秸秆发酵技术不成熟、回收意识不够、处理成本过高[2]等原因推广难度大。而秸秆焚烧会释放大量大气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3],对空气质量造成很大影响。各地对秸秆焚烧引起空气质量变差的现象充分重视,也“疏堵结合”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吉林省开展相关研究工作提供参考。
根据东北农业耕作方式和天气条件,陈卫卫将秋冬季秸秆焚烧期分为三个阶段:焚烧前期(10.6日~10.20日)、焚烧中期(10.21日~11.10日)和焚烧后期(11.11日~11.20日)[4]。受温度及降水影响,每年秸秆焚烧期略有差异,但相差不大。本文选用2015年-2019年的10月6日-11月20日整个秋冬季秸秆焚烧期做研究对象,分析吉林省秸秆焚烧对吉林省空气质量的影响,并提出几点建议。
吉林省空气质量数据来源于国家设置在该地的空气自动站,火点相关数据来自网站FIRMS(https://firms.modaps.eosdis.nasa.gov/ download/request.php)。
为消除秸秆焚烧屡禁不止的现象,从2016年开始,吉林省建立“县包乡、乡包村、村包户”的网格化责任体系,在秸秆焚烧高发期,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重点区域实行不间断巡查。
2018年吉林省首次提出“禁烧区”和“限烧区”两区管理的工作方法。印发《吉林省2018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和《吉林省秸秆禁烧区划定及管控规范(试行)》,针对秸秆焚烧问题精准施策,全面提高大气污染治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