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 翔,白中科,朱楚馨,许文佳,5
(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水资源与环境学院,北京 100083;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土地科学技术学院,北京 100083;3.自然资源部土地整治重点实验室,北京 100035;4.自然资源部矿区生态修复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北京 100083;5.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北京 100083)
党的十九大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为我国的“千年大计”,并提出了“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等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生态文明建设方针列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矿区土地复垦与生态重建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上生态文明理念和国家发展规划无疑对土地复垦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国际层面,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我国越来越多的矿山企业参与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矿产资源开发中。进一步规范与引导我国的土地复垦工作以起到良好示范作用,对绿色“一带一路”倡议意义重大。而在客观上,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土地复垦工作开展较晚,尤其在矿区土地复垦立法和管理与评价体系的建立方面,比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晚了三十多年。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借鉴发达国家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土地复垦管理与评价体系,对于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推动绿色“一带一路”倡议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