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宁,郝志梅,刘钊,张磊,刘丽,白洋,习开冉,丁汝铮
1.唐山市人民医院人事科,河北唐山 063000;2.华北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河北唐山 063210;3.华北理工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河北唐山 063210;4.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人事科,河北唐山 063000;5.唐山中心医院医务部,河北唐山 063000
公立医院是具有公共筹资、公共产品特征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在我国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公立医院是治病防病、保障人民健康的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单位,由政府主导、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其运营成本主要来源于地方或中央政府的财政拨款。公立医院作为我国医疗卫生服务的核心载体,通过医务人员有效利用医疗资源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健康生活和更高质量医疗服务的美好追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是医院对其下属员工薪酬制定分配的具体方式,是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保证优质医疗服务质量的基础,是公立医院具有运营自主性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1]。完善和优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是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已成为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焦点之一[2-5]。
我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经历了5个阶段[6]。第一阶段为供给制和工资分制并存阶段,即免费平均给医院职工提供生产和生活物品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供给制度和以实物作为计量单位的工资制度并存,同时向货币工资制过渡的阶段,是我国工资制度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