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
(湖北 武汉 430011)
2019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水利部组织长江经济带4个流域机构和11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了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通过集中查处一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和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义务的违法违规项目,积极推动长江经济带人为水土流失防治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落地见效。
2018年12月,水利部印发专项行动工作通知,就专项行动的执法重点、工作任务、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等进行统筹部署。同月,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武汉召开专项行动启动培训会,进一步明确流域机构和各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专项行动具体工作要求。2019年1月,流域机构和各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专项行动通知要求,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项行动启动会,部署落实专项行动工作。云南、四川分管副省长就专项行动进行了批示;贵州、四川、湖南、江西等省成立了以厅领导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厅内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
2019年1月至3月,流域内的11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水土保持行政许可监督、群众举报线索、日常监管、遥感监管等情况,组织对辖区内疑似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梳理排查,掌握违法违规线索,分类拟定执法项目清单。云南、贵州结合遥感监管成果对辖区内违法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其余9省(市)分级对各自区域内的违法项目开展梳理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