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礼清
(池州市贵池区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安徽 池州 247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19 条、第20 条规定, 动物饲养场应当符合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2010 年第7 号令) 则对动物防疫条件进行了具体细化, 对审查发证程序作了进一步明确,做到审查发证有据可依,保障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发放工作正常开展。笔者长期从事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发证工作,在审查发证中发现存在一些问题,现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相应对策,与同行探讨。
1.1.贵池区情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位于长江中下游南岸,北临浩荡长江,南接雄奇黄山,东与铜陵襟连,牵携举世闻名的国家5A 级风景区佛教圣地九华山,是池州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区总面积2516 平方公里,户籍人口 67.1824 万人,辖 9 个镇、10 个街道,是全国生态经济示范区、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1],杜牧《清明》诗中的“牧童遥指杏花村”中的杏花村就位于贵池。贵池地势南高北低,南部为中低山地,中部多丘陵,北部为沿江洲圩区,素有“七山二水一分田”之称。
1.2.畜牧业概况
贵池区畜牧业以家禽和生猪为主导产业。 2020年,贵池区畜禽饲养量1109.34 万头(只),其中:家禽1067.01 万只、生猪 40.88 万头、牛 0.366 万头、羊 1.25万只。肉类总产39259.08 吨,蛋类总产23816.5 吨;养蜂6270 箱、蜂蜜产量172 吨。贵池区有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4 个、 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5个,畜禽养殖大户769 户,其中:养牛大户(10 头以上)28 户、养羊大户(50 只以上)22 户、养禽大户(500只以上)536 户、养猪大户(50 头以上)115 户、养蜂大户 68 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