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正肖,谭钦文,鲁昆仑,邓 寅,文 宣
(1.四川轻化工大学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四川 自贡643000;2.西南科技大学 环境与资源学院,四川 绵阳621010;3.西安科技大学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陕西 西安710054)
可接受风险标准是解决“多安全才算安全”的关键。早在1960 年,国外就开始了对该问题的研究[1],经过多年发展,已在核电[2]、大坝[3]、边坡[4]、化工[5]及住宅[6]等领域取得了很多成果。目前国内可接受风险标准研究也在大坝[7]、化工[8]、滑坡[9]、压力管道[10]及煤矿[11]等领域取得了一些进展。但研究深度普遍尚浅,研究动机大多是为了填补国内空白,通过数据的搜集和模型的运用构建各领域的可接受风险标准,对可接受风险标准的应用问题鲜有探讨。煤矿行业作为我国事故高发行业之一,当前正在开展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3 年行动。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对于缓和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式具有重要作用。而作为风险管理标尺的可接受风险标准[12],其在煤矿行业中的应用研究还较少[11]。为此,基于可接受风险理论,研究制定煤矿行业可接受风险标准,并对其在煤矿风险管理中的应用进行系统研究,以期深入了解当前煤矿的风险状况,辅助风险决策。
AIR 值法与FN 曲线法是国内外制定可接受风险标准常用的方法,运用较为成熟。AIR 值指的是个人1 年内从事本职工作的死亡次数,反映平均个人风险。

式中:I 为行业平均个人风险值(AIR 值);F 为员工死亡率;φ 为从业人员每年工作时间占总时间的比例,按8 h 工作制计算,φ 取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