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托尼·莫里森的城市观

2021-04-06 19:09:01汤利芬
文艺生活·下旬刊 2021年3期

汤利芬

(湖南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湖南 长沙410013)

一、引言

有学者指出,非裔作家不再突出对身体创伤、种族隔离的揭露,而是强调“美国都会边缘的非裔族群隐然存在的议题……如背后所隐藏的空间操控,同时开始关注族裔本身所隐含的历史遗产、文化传统在定义与塑造正义空间的途径与意义。”[1]这一趋势撼动了自理查德·赖特(Richard Wright)发表《土生子》(Native Son,1940年)以来“抗议小说”的传统地位,其中的代表作家是托尼·莫里森(Toni Morrison,1931-2019年)。在她前期的小说如《所罗门之歌》(Song of Solomon,1977年)、《柏油孩子》(Tar Baby,1981)等中,非洲和美国南方等地域是解决黑人现实困境的重要元素。随着时间渐渐推向新世纪,莫里森的关注点也转向了黑人的城市生活。《爵士乐》(Jazz,1992年)、《家园》(Home,2012年)、《上帝救助孩子》(God Help the Child,2015年)都是她关注非裔城市生活状况、书写非裔城市空间的证明。起初,莫里森小说里黑人的活动范围大多囿于南方乡村,但在《爵士乐》小说之后,她开始重点关注“南方非裔向北方城市移民的迁徙叙事”[2],开启了书写非裔城市文学的开端。本文将逐步分析这三部小说中不同的城市书写特征,并由此总结出莫里森的城市观及其书写的嬗变过程。

二、莫里森笔下的城市

首先,《爵士乐》讲述的是移民潮初期黑人在大都会的生存故事。黑人从步入城市开始,就进入了新的隔离体系之中。他们在城市的公共空间中受到冷遇或抵制,最后就连家也无法提供给他们足够的空间。爵士乐和布鲁斯音乐成为了城市渗透黑人私有空间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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