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施行后,各地首案判了

2021-04-07 04:13
华声文萃 2021年3期
关键词:李某民法典被告

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而1月4日是民法典实施后的首个工作日,全国多地首案已判。

广东:小孩35楼抛下水瓶,家长被判赔9万余元

2019年的5月26日,69岁的庾某某在小区花园内散步,突然一瓶矿泉水从天而降,受到惊吓的庾某某摔倒在地,送医治疗。

小区监控录像显示,矿泉水瓶是住在35楼的黄某某家小孩从阳台扔下的。经过确认,庾某某和黄某某签订了一份确认书,确认书签订后,黄某某只向庾某某支付了1万元,此后未再支付其他赔偿款。

医院诊断显示:庾某某的右侧股骨转子间粉碎性骨折、高血压病Ⅲ级(极高危组)、右侧眼眶骨折。庾某某住院治疗22天后出院,后又因伤未痊愈,又两次住院治疗累计超过60天,住院费用花费数万元。经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庾某某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与2019年5月26日受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其后,因沟通未果,庾某某以黄某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黄某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鉴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100344.12元(不含被告此前已支付的10000元)。

1月4日上午,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当庭作出了判决,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以及最高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对侵权事实予以确认,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共82512.29元(不含先前已支付的10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上海:丈夫隱瞒艾滋病结婚,妻子获准离婚

李某与江某经人介绍相识后,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订婚后双方开始同居。

2020年6月,李某怀孕,双方登记结婚。登记不久,江某终于向妻子坦白,其已身患艾滋病数年且长期服药。虽然江某坚持表示其所罹患的艾滋病已不在传染期内,传染李某及其腹内宝宝的可能性极小,且最终证明李某确实并未被传染,但丈夫的病依然让李某无法接受。尽管两人此前感情基础不错,但李某在几经内心挣扎思量后,还是决定终止妊娠并向上海闵行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婚姻。

根据此前的相关法律规定,艾滋病并不属于导致婚姻无效的疾病。本案中,被告虽然患有艾滋病,但经过长期的药物控制,已经不在传染期内,因此若原告起诉要求宣告婚姻无效,将无法得到支持;而若原告起诉要求撤销婚姻,不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原告作为无过错方,也无法得到有效的救济。

由于案件的特殊性,立案后法官进行了大量细致充分的论证,从保护无过错方利益出发,根据刚刚正式实施的《民法典》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 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故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原被告的婚姻关系。

法官说法:本案中,原、被告登记结婚时间虽然在《民法典》实施之前,但却在《民法典》颁布之后,且原、被告的婚姻状态一直持续至今,所涉可撤销情形属于《民法典》的新增规定,从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出发,按照有利溯及的原则,法院最终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北京:相约打羽毛球被击伤右眼索赔被驳

2020年4月28日,74岁的原告与被告约好比赛羽毛球,被告打出去的一球击中原告右眼,造成眼球受伤。原告以被告侵害其健康权为由,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北京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侵害健康权案,当庭判决,认为羽毛球属于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原告参与的行为属于自己甘冒风险,被告在打羽毛球过程中没有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驳回原告所有诉求。据悉,自甘冒险是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正式确立的新规则。

(本稿综合看看新闻、《羊城晚报》《人民日报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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