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小辉
(尉氏县妇幼保健院 妇产科,河南 开封 475500)
慢性宫颈炎是临床常见的妇科疾病,致病因素与不洁或粗暴性生活、流产、经期不卫生等有关,有研究指出,育龄期女性超过50%患有宫颈炎,经产妇超过90%患有宫颈炎[1]。对于慢性宫颈炎临床可采用微波、电熨、激光治疗,但症状改善有限[2]。中医理论认为,慢性宫颈炎是由于湿热瘀毒、脾虚湿剩所致,其治疗应清热利湿、健脾化瘀。本研究选取尉氏县妇幼保健院慢性宫颈炎患者为研究对象,旨在分析中药内服外敷辅助西药的应用效果。
1.1 一般资料选取2017年4月至2019年4月尉氏县妇幼保健院收治的98例慢性宫颈炎患者为研究对象,根据治疗方案分为对照组与研究组,各49例。对照组年龄28~46岁,平均(35.89±3.58)岁;病程0.5~5.5 a,平均(2.68±1.01)a;有生育史32例,无生育史17例;妇科检查宫颈炎症程度:Ⅰ度19例,Ⅱ度22例,Ⅲ度8例。研究组年龄26~49岁,平均(36.08±3.61)岁;病程0.5~6.1 a,平均(2.83±1.09)a;有生育史34例,无生育史15例;妇科检查宫颈炎症程度:Ⅰ度17例,Ⅱ度23例,Ⅲ度9例。两组年龄、病程、生育史、宫颈炎症程度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本研究经尉氏县妇幼保健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批通过。
1.2 选取标准(1)纳入标准:①经妇科常规检查、阴道超声检查确诊为慢性宫颈炎;②患者签署同意书。(2)排除标准:①合并宫颈器质性病变;②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③对本研究药物不耐受。
1.3 治疗方法(1)对照组接受常规西药治疗:诺氟沙星注射液(江苏神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46593),静脉滴注250 mL;甲硝唑(陕西新丰禾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61020197),口服,每次0.2 g,每天3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