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红旗 北京市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
人员密集场所的使用人员数量较多,规模大、流动性快、短时间聚集,疏散距离远,疏散难度大,若疏散人群内心恐慌容易造成踩踏等二次事故。人员密集场所的使用性质多样,单体高价值的物品也较多,尤其是带有艺术属性或文化属性的物品,一旦被破坏将会造成无法衡量的经济损失。而且,人员密集场所多数在城市的中心地带,会造成区域性或者行业性乃至社会性的影响。
目前,人员密集场所从建筑防火、设备设施、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消防安全问题。
人员密集场所需要进行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后才能运营。但一些场所的建设营业者心存侥幸心理,没有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施工、报审以及报验等法定程序,使场所内存在先天性火灾隐患。后续在运营中擅自进行改、扩建,也易造成新的火灾隐患。根据最新国家应急管理部要求,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实行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小型的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申请人可自主选择采用告知承诺的方式办理,这一举措可以简化办事流程,但对申请人消防责任制落实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还有部分建设经营者为了降低成本,在建造期配置消防器材设施时不重视设备和施工质量,观念还停留在通过消防验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