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异学视域下的日本近世绘画中的李渔形象

2021-04-09 01:26:24蒋述卓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2期

蒋述卓, 李 治

李渔(1611―1680),原名仙侣,字谪凡,号天徒,中年改名渔,字笠鸿,号笠翁,别署觉世稗官、随庵主人、湖上笠翁等,江苏雉皋(今江苏如皋)人,祖籍浙江兰溪。明代考中秀才,入清后绝意仕途,带领家庭戏班至各地演出。41岁去杭州,后移居金陵,游历四方。于清康熙十六年(1677)复移家杭州。在明清鼎革时期的名士中,李渔的一生折射出那个时代独有的社会文化蜕变之特征:一方面,为了糊口养家,养姬蓄妾,带领家庭戏班穿梭于达官显贵之门,靠“打抽丰”过活,带有旧时轻贱文人的习气;另一方面,追求生活闲情,深谙实用美学之道,在曲坛梨园唱出了传世之音,成为通俗文艺大家。因此,他的作品和文艺思想被认为是明代后期以“浪漫主义、经验主义及个人主义”为主的文艺美学思潮的体现。明中叶以来,追求个性自由、崇尚真情的具有近代色彩的思想萌芽,并与传统的儒家伦理思想相抵牾,人们对李渔的评价不可避免地被二分,毁誉参半,褒贬天壤:赞之者,如芥子园主人《弁言》所云“海内文人,无不奉为宗匠,鸡林词客,孰不视为指南”,把他视作与晚明大家李卓吾、陈眉公等同之人;贬之者斥其为“明教罪人”,如黄启太《词曲闲评》所记,将他视为“畜生道变相出来”之“恶孽魔障”。与李渔同时代的人对其“离经叛道”的言行批判不可避免地成为后进研究者衡量李渔文艺成就的重要参考。伴随清朝为巩固统治施行高压政策活动的愈演愈烈,李渔部分不遁道学之途的行为的弊端逐渐被扩大化,以至于其生前居所的地方方志对其生平都少有提及。……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