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下辖15个乡镇,1个经济开发区(桃江县经济开发区)。全县所有部门和乡镇均于2020年3月完成了机构改革,相关职能均已划转。各乡镇和经开区辖区均派驻有公安派出所,其中各乡镇均成立了应急管理部门。由于桃江县经济开发区属于省级经开区,暂未全部改革到位,仍为安监局。调研和走访的范围为全部乡镇、经开区和相关部门。
(一)县行业部门、乡镇政府以及社会单位对住建、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等部门的消防监督监管职责存在认识不够清楚的问题。
(二)目前公安派出所基本未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能,理由为新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关于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规定设定为“可以开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由公安部制定”,新修正《消防法》实施后,目前规定还未制定。
(三)乡镇应急管理部门落实乡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时,已将消防内容纳入其中进行检查,并下发了相应的责令改正通知书。乡镇辖区内社会单位大部分均能服从乡镇应急部门的管理,并能积极配合乡镇应急管理部门整改火灾隐患,但也有部分乡镇的个别人员密集场所,由于乡镇应急管理部门无消防行政处罚权,拒绝配合。
(四)乡镇应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职能,对社会单位存在的消防问题提出并出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其发现问题后依法应移交消防救援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