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宁洲 童仲坤
(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四川宜宾 644000)
当前,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也迎来了难得发展的机遇。据统计,我国目前有2万多家生产加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从业人员超过了百万,是全球最大的危险化学品制造国[1]。在快速发展的同时,频发的安全生产事故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化企业)必须面对的重大难题。2018年发生的“7·12”四川江安重大爆炸着火事故、2019年 “3·21”江苏响水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对企业乃至行业的发展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面对沉痛的教训、严峻的形势,危险企业如何开展好安全管理关系重大。
“纵深防御”原则作为核电厂实现核与辐射安全的一项基本原则,在核电安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核电厂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远景目标》指出,我国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30多年来未发生2级及以上事件和事故,始终保持良好安全业绩,核电安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总结我国核电厂多年取得良好安全绩效的原因,“纵深防御”原则的大力贯彻落实必不可少。因此,“纵深防御”原则是成熟的、有效的,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本文结合核电厂“纵深防御”原则,分析探讨在危化企业建立纵深防御事故预防系统的必要性,并结合危化企业事故的特点和当前事故预防存在的问题,初步建立危化企业的事故预防系统,对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预防事故的发生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