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高, 薛松,范孟华,张寒
(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102209)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向纵深推进,以有序用电等行政手段为主的需求侧管理(demand side management, DSM)[1]逐步演化为以市场机制为特征的需求响应(demand response, DR)[2]。
从国际经验来看,欧美等国电力市场建设起步较早,目前已形成较为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需求响应商业模式和市场机制也蓬勃发展,市场主体呈现多元化特征,参与需求响应意愿较为强烈[3]。相较之下,我国电力市场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电力现货市场试点稳步推进,需求响应发展方兴未艾,需求响应“削峰填谷”试点取得显著成效。但总体来看,仍存在市场化交易机制缺失、响应规模偏小、准入要求高、响应意愿低、经济补偿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亟待解决。
基于此,本文全面梳理需求响应的国际发展经验与启示,基于我国需求响应发展现状及面临的挑战,结合我国电力市场发展路径,设计与我国电力市场发展路径相协调的需求响应市场化交易机制,为我国需求响应发展提供可行思路。
美国自1992年起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需求响应发展扶持政策,如表1所示,为需求响应参与电能批发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容量交易等提供了法律基础和政策环境[4]。

表1 美国政府支持需求响应发展的相关政策Table 1 Policy support by US government for DR
基于美国能源部和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对需求响应的政策支持,PJM和NYISO等区域电力市场都因地制宜地开展了需求响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