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赋中,牛凯文,雷宏东
平凉职业技术学院,甘肃 平凉 744000
2020年3月,农业农村部印发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加快构建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这一体系的构建是在坚持农户家庭经营基本制度的基础上,以各种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合作和联合为主要形式,又以农业社会化服务为支撑进行的,对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毫不动摇地坚持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我国农村稳定、农业改革和发展的前提。因此小农户家庭经营将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但这与规模化经营为基本特征之一的农业现代化发展方向产生了一定的矛盾。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明确“三权分置”,放活经营权,使土地流转有了明确的政策依据,有效处理了小农户经营的现实和适度规模经营实践需求的关系,种、养大户如雨后春笋地出现。随着“三变”改革的相继深入推进,有力促进了专业大户的发展,活力彰显,形成了以小农户、种养大户、专业大户为基本形式的农业经营主体的基础群体,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前提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