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华勇,徐凤怡,苏 阳
(1.安徽省第三测绘院,安徽 合肥 230601;2.云南轻纺职业学院,云南 昆明 650300)
地图上具有说明作用的文字、数字等总称为地图注记,它是地图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注记点并不是自然界中的一种要素,但它们与地图上表示的地物有关,没有注记的地图只能表达地物的空间概念,不能表示地物的名称以及某些质量和数量特征。地图注记包括地理名称注记、说明注记和各种数字注记。其中地理名称注记即地名,是人们对具有特定方位、地域范围的地理实体赋予的专有名称,是地形图9大类要素中重要的一类。综合《基础地理信息1∶10000地形要素数据规范》(以下简称《数据规范》)与《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2部分:1∶5000 1∶10000地形图图式》(以下简称《图式》)对地名、注记的规定,地名注记分可为居民地名称注记点(AGNP)和地理名称注记点(AANP)两个数据层。本文主要通过对《数据规范》、《图式》的研究,结合地理信息地名要素数据生产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实现对地名要素的准确表达。
《数据规范》规定“所有要素的地名名称除要素属性项中规定需要表示外,还都应在地名层表示”[1],其关键的含义是要在地名层中表示具有地名意义的要素名称。从地名的特性看,地名具有社会性、时代性、民族性和地域性等特性,但它的本质特性主要有两个:一是指位性,地名之所以称为地理实体的专有名词,其主要原因是它所代表的这个地理实体是在地球表面上具有一定方位和范围的,即具有一定的空间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