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慧
(安徽大学 商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质量之间相互关系的研究一直以来是学术研究关注的热点问题,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可以改善会计信息披露质量[1]。因此,作为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监事会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不可忽视。但是,已有研究往往集中于董事会以及管理层[2],对监事会的治理作用关注则相对较少且研究结论并不一致。部分学者认为监事会存在“监事不监”现象,究其根本原因在于监事会独立性的缺失。然而,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为了保证企业内部组织机构的分权制衡,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开始被更加关注并得到完善和强化。目前,具有经济独立性的监事(未在企业领取薪酬的监事)普遍存在于中国的资本市场中,此类监事与企业内部管理层涉及较少的经济利益关联,且经济独立性这一特征能够显著提高监事会治理效率[3],而良好的内部监督质量往往可以促使企业形成更加优质的盈余质量[4]。因此,可以合理预期,监事会经济独立性在抑制企业盈余管理方面能够发挥重要作用,然而目前鲜有文献研究监事会经济独立性对企业盈余管理的影响。
在现实情境下,各企业面临的治理环境存在差异,其监事会治理水平也不尽相同,故企业产权性质往往会对公司治理效率、企业绩效[5]产生较大影响。在国有企业中,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监理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这导致国有企业中的监事会成员受到经济等方面的约束[6],从而影响其经济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