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华,苏子清,张文聪
(1.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云南 昆明 650021;2.云南秀川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云南 昆明 650021)
弃渣场选址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规划设计的关键内容,选址不合理,可能对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工业企业、居民点等产生重大影响,造成重大危害。2015年12月20日深圳红坳弃土场滑坡,造成77人遇难或失联,33栋建筑物被损毁、掩埋,西气东输管道爆炸,直接经济损失8.81亿元。深圳红坳弃土场原为花岗岩采石场多年开采形成的存有约9万m3积水的“圈椅状”凹坑,距德吉程工业园厂房实际最小距离300 m,距中石油西气东输西二线广深支干线深圳段天然气管道实际最小距离70 m。存有积水、有利于滑坡的“圈椅状”凹坑地形、下游近距离有重要防护对象无疑是弃渣场选址的制约性因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弃渣场选址做了规定,饮用水源、湖泊、水库、重要湿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相关法律法规也进行了限制性规定,并且要求越来越严格。目前国内外对弃渣场选址研究尚不成熟,吴俊等[1]引入弃渣场选址综合影响系数,综合考虑了弃渣场布置的技术经济条件和外部条件因素的影响;张勇等[2]提出了弃渣场失稳致灾距经验预测模型,对弃渣场致灾距进行预测。在相关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生产建设项目弃渣场规划设计及监测的实践,在弃渣场选址时,从本体、受体、外部影响三个因素,即弃渣场场地条件、下游防护对象、限制性条件因素,对影响弃渣场选址因素的重要性进行赋值,加权得出弃渣场选址综合影响系数,力求对弃渣场选址的合规性进行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