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树永,李金林,范楼珍,侯文华,刁国旺,郭玉鹏
1山东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济南 250100
2中南民族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武汉 430074
3北京师范大学化学学院,北京 100875
4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南京 210023
5扬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2
6吉林大学化学学院,长春 130012
2017年,根据2013–2017年教育部化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山东大学张树永教授、南京大学侯文华教授、扬州大学刁国旺教授共同起草了《高等学校化学类专业物理化学相关教学内容与教学要求建议》(以下简称《物化教学建议》),经广泛征求意见后在《大学化学》发表[1],对指导我国高校物理化学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2020年,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化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启动了新一轮课程教学标准建设,由山东大学张树永教授牵头,联合中南民族大学李金林教授、北京师范大学范楼珍教授、南京大学侯文华教授、扬州大学刁国旺教授和吉林大学郭玉鹏教授共同完成了对《物化教学建议》的修订,还征求了国内14所高校的16位教师的意见,最终形成了本修订版。
本次修订在保持原有知识–能力–素质框架的基础上,引入了部分新概念和新原理,并对原有表述进行了改进。
《物化教学建议(2020版)》旨在对物理化学教学所涉及的知识、能力和素质提出明确要求。该建议主要参照《高等学校化学类专业指导性专业规范》[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3]、《化学类专业化学理论教学建议内容》[4]和国内重要物理化学教材[5–9]制定,依据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相关规定对术语进行了规范,并根据物理化学研究与应用进展引入了部分新内容[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