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晓轩
对于普通韩国人来说,财阀已经发展成犹如空气般的存在。以至于《华盛顿邮报》把韩国称为“三星共和国”,意指韩国人一生无法避免三样东西:死亡、税收和三星。众所周知的例子就是,2019年三星集团的年营业收入超过韩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0%。
金融乃百业之母,对一个国家影响深远。此种背景下,韩国民众始终对财阀过度染指金融业有所担忧。由此而来,文在寅计划修订著名的公正经济三法案,即“商法、公正交易法、金控监督法”,试图完成经济公平与反垄断的法制闭环,最后出台的《金控集团监督法》则是整个金控监督法律体系比较关键的环节。
作为市场经济发展较成熟的国家,韩国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系列庞大的集团。金融作为百业之母,其重要价值也往往为大集团所青睐,由此而来的监管问题逐渐成为困扰韩国社会已久的难题。
此前,韩国已经出台了《金融控股公司法》,该法主要规制持牌金融公司,对其本身进行监督。该法出台后,广受韩国社会批评,因为持牌金融公司的控股方仍然是监管盲点,这集中表现在同属于统一集团实际控制下的多个金融类公司仍有较多的套利机会。
对此,韩国于2018年7月2日颁布了《金融集团监管标准》,专门规制了金融集团的监管,并采取了更为有效的监管措施。可惜其仍然把监管的外延限定在持牌金融公司或持牌金融集团内,缺乏对控股方也就是金控集团(多个金融公司或金融集团的最终控股集团)的有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