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崔君男 王洪义
开发区是政府为吸引外部生产要素,加快经济发展而划定的享受特殊经济政策、实施特殊经济管理、开展特定经济活动的专门区域。[1]我国自1984年设立首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来,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保税区”)等各类开发区迅速发展。到2020年8月,全国各类开发区总量已经达到2 698 家,其中国家级开发区达639家。[2]开发区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引擎,为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据统计,2018年全国219 家国家级经开区[3]和169 家国家级高新区[4]共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3 万亿元,占同期我国GDP 比重达23.6%。在取得辉煌成就的同时,开发区30余年发展所沉淀下来的人事管理体制机制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为此,天津、济南等地纷纷启动改革进程,谋求激发新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从全国层面看,各先行区域改革方向、进度、措施均有不同,取得了较大成就,但也面临改革阻力大、进度慢、不彻底等问题。因此,亟待对开发区人事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相关理论、实践进行梳理,有针对性地提升改革的系统性、规范性、科学性。
人事管理是开发区行政管理的核心内容,受管理体制的影响和制约,开发区采用何种人事管理模式与采用何种管理体制密不可分。按照张志胜的划分,我国开发区管理体制主要包括政府派出机构型、政区合一型、公司管理型3种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