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卿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档案中心,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8)
不动产登记档案具体包括不动产登记簿和登记时的原始资料,是物权的重要凭证。近年来不动产市场交易频繁,不动产档案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效能。随着不动产登记档案利用率的增长,不动产登记部门需要重视不动产登记档案利用服务水平的提升,为不动产档案价值的实现打下良好的基础。
不动产档案是在不动产权属登记过程中形成的重要信息和资料,在不动产物权的重要证明材料,具有较强的法定性。而且借助于不动产登记档案也能够从法律上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在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其包括的内容较多,但不动产自身即具有唯一性,因此在登记过程中是针对不动产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记录,这也决定了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唯一性特点。
不动产登记档案与不动产一一对应,是针对不动产信息的详细记录,具有原始性特点,能够对不动产权属进行准确反映,这也使不动产登记档案体现出重要的凭证性特点。
近年来不动产市场蓬勃发展,随着不动产交易数量的增加,档案查询和利用率也随之增加。但由于相关工作人员数量较少,这必然会对服务效率和质量带来较大的影响。另外,当前在不动产档案查询利用过程中,具体需求发生较大的变化,查询利用的目的更加多元化,而且查询利用主体之间在权限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差异,这也迫切需要优化不动产档案利用服务,更好地满足查询利用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