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珍花
(虎门图书馆,广东 东莞 523900)
国务院发表《平等、参与、共享:新中国残疾人权益保障70年》白皮书指出,截至2018年,城乡持证残疾人就业人数达到948.4万人[1]。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残疾人总数8296万人,占全国总人口6.34%;视力残疾1233万,占残疾人总数14.86%;听力残疾2004万人,占残疾人总数24.16%;言语残疾127万人,占残疾人总数1.53%;肢体残疾2412万人,占残疾人总数29.07%,人数最多[2]。残障人士在中国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也需要社会给予充分的关注。平等的权利和进行基本的社会活动一直都是残障人士渴望获得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为残障人士提供无障碍阅读服务应成为越来越多的公共图书馆的职责所在。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共图书馆宣言》1949年公共图书馆宣言首度问世,1972年、1994年进行了修订,明确了公共图书馆的性质、作用、使命、建设和服务。“公共图书馆必须向那些因任何原故不能获得正常服务和资料的用户提供特别服务,例如讲少数民族语言的用户、残疾人、住院病人或狱中囚犯,必须向其提供特殊服务和资料”[3]。我国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成员国,也积极保障残障人士基本阅读权利。根据我国《公共图书馆法》规定,应当考虑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特点,积极创造条件,提供适合其需要的文献信息、无障碍设施设备和服务等。因此,积极保障残障人士的基本阅读权利和满足残障人士的基本阅读需要已成为国际共识,也是公共图书馆的基本职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