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晟欣
音乐在历史长河中始终扮演着一个记录者的角色,记录着不同时代的特色,同其他音乐语言一样,进入到二十世纪,爵士乐作为新型音乐语言,在身处北美洲的美国国内得到了充分地发展。本文通过分析和对比格什温的三首《钢琴前奏曲》中的前两首,来进入格什温的键盘爵士乐音乐世界。
乔治·格什温,1898年出身于纽约的一个犹太家庭中,他天资聪慧,对乐曲的感知力极高。早期的他学习古典音乐,学习过包括莫扎特、肖邦和德彪西等在内的著名作曲家的作品,但是没有受过正规音乐学院的培养。从他所创作的音乐从体裁上来看,更偏向古典体裁,却又深受当时黑人爵士乐的影响,在很多作品中,都体现出古典语言形式和爵士乐语言形式的完美融合。他从叮砰巷的杰罗米·H.雷米克公司找到第一份工作开始,到百老汇剧院,再到位于纽约“上城”的古典音乐厅,创作了大约三百五十首歌曲。其中,钢琴作品比较少,大多数作品是为音乐剧创作的歌曲。《钢琴前奏曲》这部作品首演于1926年12月4日,原作品包含了6首钢琴小品,非常不幸地是,有三首作品因为种种原因遗失,最终只剩下现在我们常见到的这三首作品。
先以这三首《钢琴前奏曲》中的第一首来作为主要分析对象。
格什温所创作的这首作品的主题旋律有明显的两个特征:
其中,第一个特征是:不断重复主要乐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