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 远
(深圳大学 法学院,广东 深圳 518000)
网上理财,也称互联网理财,其本质是依托互联网进行的金融产品交易。尽管学界并未对其作出定义,然而在经历了近年来的爆发式增长后,“网上理财”作为一个术语早已在事实上为大众所熟知并接受。而作为一种交易,其规模也极其庞大。诚然,依托互联网进行金融产品的交易模式方便了普通用户,降低了交易成本。然而与这一场爆发式增长相伴而生的巨大风险也难以令人忽视。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加大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力度及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整治办函[2018]29号)中,也明确指出了网上理财被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的可能性。
实践中,网上理财产品背后的复杂交易结构在一定程度上挑战了传统刑法所秉持的规制范式,但并未脱离现有刑法的规制框架。对其进行详尽的法律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其刑事风险,可以解决刑法在规制网上理财之时饱受诟病的问题,也对改善刑法在金融市场领域“一收就死,一放就乱”的现状具有积极的意义。理论上,由于刑法有关犯罪构成的规定尤其是金融犯罪相关的规定在很多时候都需要参考相关民商事法规及行政法规,因而,很多刑事犯罪的判定与相关违法的判定之间并不存在截然分明的界限。 有关网上理财产品刑事风险及刑法规制逻辑的相关研究,也理应不仅关注刑法规制问题本身,而且要注重网上理财产品背后的交易结构及基础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