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太淼 郑 琼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 中州学刊杂志社,河南 郑州 450002)
目前,全国上下正在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组织振兴既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标志,又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环节和重要条件。自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如何搞好乡村组织振兴就成为实践界和学术界非常关注并不断深入探讨的一个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对乡村组织振兴问题多有论述,党和国家出台的一些重要法规、文件也对乡村组织建设多有论及。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再次聚焦组织振兴,把“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作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2021年4月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就建立健全党委领导的现代乡村治理体制和治理体系、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自治组织建设、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农村干部队伍建设、乡镇政府建设和各级人民政府职能改进等问题作了原则性规定。2021年4月2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出台了《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对如何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基层治理领导体制、提高乡镇政府治理能力建设、规范村(居)民自治组织建设等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乡村组织振兴的关键是搞好乡村政治组织建设,这是实施乡村振兴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证。本文所论及的乡村政治组织主要是指乡村党组织、村(居)民自治组织、乡村地区的政府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