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海
(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江苏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江苏 南京 210005)
在近几十年的城市化与工业化发展中,工业、城市粗放式的发展中将大量含有污染物的“三废”排入环境中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以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为例,建设用地的一些区域污染浓度超过筛选值几十倍甚至数百倍,污染深度可达十几米。目前我国场地污染物主要以有机物(农药、苯系物、氯代烃、石油烃、多氯联苯等)、重金属(汞、镉、铅、铜、铬、砷、镍、铁、锰、锌等)、酸碱污染、复/混合污染等,污染场地多数分布在经济发达地区和工业基地,城市土地资源安全利用因场地污染问题而受到制约和限制。
近年来,国内开展了许多环境治理工程,包括大气、土壤、地下水、河流等污染治理项目。环境污染治理项目技术复杂,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技术管理人才缺失、监管不规范、相关标准规范不完善等各类问题。现阶段环境监理工作仍在探索发展过程中,环境监理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目的是对环保项目实施过程介入监管,确保达到预期治理目标,同时对二次污染防治工作提出措施和要求,将工程实施中可能对环境带来的污染降至最低。目前江苏省内开展的环境污染治理项目大都引入了环境监理,但在污泥处置方面的环境监理研究和案例较少。
本文通过对苏州市某污水处理厂存量污泥的处置及资源利用化工程实施过程的环境监理工作展开研究,重点对环境监理的工作内容、监管要点、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论述和思考,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以期为污泥处置项目环境监理的理论和实践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