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景俊,李 涛,赵志强
(沈阳建筑大学党政办公室,辽宁 沈阳 110168)
我国科教兴国战略与依法治国方略实施过程中,对高校提出了许多相关的政策要求,依法治教已成为党和政府管理教育的基本方针,而依法治校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依法治校彰显着和谐社会里高等教育办学管理中民主、法治的精神和理念,是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全面推进高校依法治校尤为重要。依法治校方略覆盖了高校各层级、各方面的工作,是一项具有多体量、需要多部门协同的战略部署,高校全部工作必须依法进行[1]。
依法治教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工程之一,是新时期的领导思想、领导方式在教育领域的体现。原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同志在全国教育法治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是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迫切要求。教育法治在教育现代化进程中具有引领性、基础性、规范性、保障性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教育要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首先要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需要用法治来引领、以法治为保障、靠法治来奠基。”依法治校不仅是一种管理模式,也是依法治国方略在高校管理中的现实体现,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2-3]。
依法治校与依法治国,两者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是部分和整体的关系。高校在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方面,承担着为人民服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