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瑞三,陈桂华,孙亚如
(1.沈阳建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 沈阳 110168;2.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思政部,辽宁 沈阳110122)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中华民族共同体”[1]概念,为新时代开展民族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2],同时,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党章。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再一次强调“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3]。这些既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重大创新,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在民族工作上的战略目标和新的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内涵,探索其铸牢的路径,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涵,明晰其概念、内容和特征,是探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路径的前提和基础。综合学界相关研究观点,可从以下3个方面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涵。
中华民族是中国境内56个民族的总称,是现代中国的国家民族,既不是指单一汉族,也不是指其他的某个具体民族。
中华民族共同体是指以中国为主要区域,形成的具有中华民族历史文化联系、稳定的经济活动特征和心理素质,由56个民族构成、多元一体格局的民族综合体[4],是一个集命运、责任、利益于一体的客观存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