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晶晶,王瑞平
1 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江苏南京 210046
2 江苏省中医院 江苏南京 210046
在胸部恶性肿瘤(包括肺癌、食管癌纵膈肿瘤和乳腺癌)的治疗手段[1]中,放射疗法在临床上被广泛应用。由于射线缺乏鉴别能力,在杀伤肿瘤细胞的同时,也会对损伤其他正常组织细胞,因此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副反应,这些副反应在临床上称之为放射性损伤(Radiation Induced Injury RII)。在胸部恶性肿瘤放疗的患者中,这一副反应称之为放射性肺损伤(Radiation Induced Lung Injury RILI),根据病程时间长短分为放射性肺炎(Radiation-induced Pneumonitis RP)和放射性肺纤维化[2](Radiation pulmonary fibrosis RPF)。放射性肺炎是指胸部恶性肿瘤患者在接受放射治疗后,暴露于放射野内正常的肺组织接受的放疗剂量超过其发生生物效应的阈值时而发生的急性炎症反应[3]。放射性肺炎的发病率为 5%~50%,严重肺炎发病率约为10%~20%,其中病死率高达50%[4],因此受到临床医生的高度重视。
目前对放射性损伤的机制研究中,最为普遍认可的是“超级因子级联学说[5]”。肺组织中对射线最敏感的是毛细血管网,即使小剂量射线亦可破坏血管内皮细胞和肺泡上皮细胞,从而导致细胞炎性物质的积累,由此引起了急性炎症反应,即放射性肺炎[6]。在此基础上,各类炎症因子进一步诱导白细胞、中性粒细胞聚集,逐渐加重并形成恶性循环,产生更加严重的结果,最终形成放射性纤维化。
放射性肺炎(radiation pneumonitis,RP)通常发生在胸部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后1~3个月,临床症状主要以咳嗽、胸痛、痰中带血、发热为主,甚至出现呼吸困难、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