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延来 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主任
还没毕业的时候,我进到一家律所实习,有一次因为某个专业问题跟律所主任争论起来,结果另外一个助理把我拉到一边劝我说:“阿来,咱们就是给人家打工的,拿人家工资,老板说什么你就做什么,得罪老板对你有啥好处?”
我当时非常震惊,我在想,我进到律所可不是为了赚助理工资,如果遇到问题不去思考,不提出来,那实习的意义又是为何?
很多人都有“海绵”和“空杯”的心态,但我更愿意把助理阶段的自己理解成“吸管”,找准自己想做的事,然后深入进去把自己吸饱。
在通往律师之路的过程中,我也经历了一些不断犯错纠错的过程。
曾经有一次我配合指导老师和律所主任做一个很大标的的合同纠纷,其中一项工作是负责把证据材料复印成若干份,开庭时使用。
复印材料能是什么技术活,当时我心里并未在意,只想着等文件都复印好之后,把材料进行装订整理,事情就做完了。然而意外悄然发生了。复印机在复印时,把其中两张纸当成一张吸了进去,只复印出了一张材料,另外一张没有复印出来。而在法院进行证据交换时,大家也只是形式上核对了一下证据原件,也未能发现什么疏漏。
巧合的是,我那张没有被复印出来的证据恰恰是整个案件当中最重要的一个材料。开庭时,律所主任和指导老师在法庭上滔滔不绝地讲了很多,而法官却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证据材料里面好像没有你说的情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