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昱红



编者按:珍藏于河北省档案馆的民国河北高等法院档案,时间跨越清代至民国时期,保存完整,内容丰富,具有典型的地域性。真实记录了民国时期河北司法、行政、审判、检察等方面的情况,为民国社会史研究提供了详实可考的第一手资料。为了让广大读者更好地了解它独特而珍贵的历史价值,本刊将陆续刊载民国河北高等法院相关珍档文章。
每年3月12日,是我们新中国的植树节,从1979年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六次会议通过“决定以每年3月12日为我国植树节”的决议至今,已有42年的历史。而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植树节要追溯到1915年,也是就是民国四年,中国民主革命的伟大先驱孙中山先生,一生都非常重视植树造林,是中国近代史上最早意识到生态发展的重要性和积极倡导植树造林的第一人。在他的倡议下,北洋政府颁布了法令,规定以每年清明节为植树节,举行植树节典礼并从事植树,通令全国如期遵照办理,自此中国有了植树节,距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先生逝世,1928年,为纪念孙中山逝世三周年,国民政府举行了植树式,通令全国:“嗣后旧历清明植树节应改为总理逝世纪念植树式”,把每年的3月12日定为植树节。
时光像一条奔流不息的大河,档案穿越时间的长河将真实的历史呈现在我们面前。今天为大家介绍的,就是民国河北高等法院档案里有关植树节的档案。翻开尘封的档案,带您走进植树节。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三月二十八日由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法部总长朱深签发训令:“清明植树节遵行已久,近年曾经变更,殊失种植以时之义,嗣后应仍以清明日为植树节,于是日举行植树典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