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辉
为探索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和《海南省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琼农土地改〔2019〕1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海南结合该省实际,制定《海南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办法》,《关于大力发展农村市场主体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十八条措施》。其中提到的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即鼓励农户自行通过协议将闲置宅基地或闲置农房流转给经营者,或将闲置宅基地统一流转给村组织,由村组织自行经营或对外招商经营;同时允许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和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
海南亚三集团旗下三亚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全面响应中共海南省委文件《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以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为支撑创新布局,推进农村土地与数字信息深度融合,力争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鼓励农户自行通过协议将闲置宅基地或闲置农房流转给经营者、村组织等;盘活闲置宅基地建设乡村人才公寓,为下乡人才或入驻企业提供房屋租赁服务。亚三集团三亚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以带动农村土地流转为重点,首创“1+N”运营模式,以此为核心驱动,全面创新赋能完善农村农业土地新基建建设,更大范围更深程度推行普惠性服务,加速推进乡村振兴,构建美丽乡村数字乡村;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形成数字化农业生态共同体,推动乡村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