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时代,每一位网民都曾收到内容低俗的网络信息,还有很多人遭遇恶意炒作、情绪宣泄、谩骂攻击、抄袭剽窃等问题。这一切严重影响了网络生态,破坏了网络文明。另外,少数“自媒体”恶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随意散布他人隐私,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据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在信息流、算法推荐、群圈分享、平台分发等网络传播新技术、新应用的驱动下,加速呈现专业化生产、组织化传播、商业化运营等新特征。同时,网络水军、恶意营销、敲诈勒索、盗版侵权等顽疾毒瘤屡治不绝,严重影响了舆论生态,扰乱了传播秩序。
针对这一问题,国家网信办近日发布新修订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自2021年2月22日起施行,重点打击发布虚假信息、伪造虚假流量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比2017年10月8日起施行的原规定,新规定条目增加至23条,特别针对部分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和生产运营者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自律意识淡漠、缺乏内容审核把关机制等问题,增加了相应的监管内容。
在打击虚假流量方面,新规定指出,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应当建立监测评估机制,防范账号订阅数、用户关注度、内容点击量、转发评论量等数据造假。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不得操纵、利用多个平台账号,批量发布同质信息内容,生成虚假流量数据,制造虚假舆论热点;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伪造原创属性,标注不实信息来源,歪曲事实真相,误导社会公众;不得以有偿发布、删除信息等手段,实施非法网络监督、营销诈骗、敲诈勒索,谋取非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