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
电子烟参照卷烟监管
央广网
工信部3月22日发布通知,就修改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卷烟有关规定执行。
这是自2016年修法后,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沉寂5年再度调整。此前,相关措施停留在控烟等末端环节,这一次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修法在附则中增加一条,明确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信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表示,近年来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市场监管领域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对实施条例进行修改完善。说明特别明确,鉴于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与传统卷烟在核心成分、产品功能、消费方式等方面具有同质性,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应当参照实施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家长 请注意校外培训风险
《北京日报》
3月23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校外培训风险提示,提醒广大家长要给孩子选择培训机构和缴纳培训费用时注意培训机构的资质,同时避免一次性缴纳大量费用。
具体来看,在选择培训机构时,家长务必先确认该机构是否具有相关资质。正规校外培训机构须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民辦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照,并张贴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且按照办学许可证审批的培训项目来开展培训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