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辉

摘 要:威海市文登区博物馆馆藏圣旨为明工部尚书丛兰家族所有,丛兰作为明中期的重臣,其家族圣旨对研究封建官吏封赠制度有重要的研究价值。文章由丛氏三帧圣旨入手,通过对丛氏圣旨内容的艺术、文物价值剖析及研究,可以掌握明朝封赠制度的第一手史料。
关键词:丛兰;圣旨;封赠制度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博物馆现藏有三帧明代圣旨,是弘治帝、正德帝先后追赠给南京工部尚书丛兰夫妇及其父母、祖父母的诰(敕)命。这三帧诰(敕)命对于研究中国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维护中央集权的政治举措、封建官吏的封赠制度、古代公文的撰写程序、明代圣旨的考究等方面都是珍贵的第一手史料,有着独特的文献价值、书法价值和文物价值。
丛兰(1456—1523),字廷秀,号丰山,山东布政司登州府宁海州文登县人(今威海市文登区),明朝中期军国重臣。弘治三年(1490)庚戌科登进士榜列三甲第三十八名,弘治三年(1490)进士,授户科给事中,进兵科右给事中,迁通政司参议、左通政。正德四年(1509)冬,出理延绥屯田。刘瑾伏诛,擢通政使,不久任户部右侍郎督理三边军饷,还理部事。正德七年(1512)奉命巡视居庸、龙泉诸关,督宣、大军饷,进右都御史总制宣、大、山东军务。正德十年(1515)夏,改督漕运,兼抚江北。正德十五年(1520)迁南京兵部尚书。嘉靖元年(1522)三月十七日致仕,次年卒,年六十八,赠太子少保。丛兰乃三朝元老,因其为官廉洁耿直,才能卓越,深得三朝皇帝的赏识。
1 丛兰父母圣旨
弘治十年(1497)正月三十日,明孝宗敕赠时任户部给事中丛兰之父丛春为征士郎户部给事中,敕赠其母刘氏为太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