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 洋,胡 锋
(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山东淄博 255049)
2017年8月,中央全面深改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27号)指出,要探索建立“蓝碳标准体系和交易机制”。“减源”和“增汇”是国际公认的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手段,“减源”主要是通过节能减排和使用清洁能源等方式减少碳排放,而“增汇”则主要指利用生态系统的固碳功能,吸收和固定大气中的“碳”来缓解温室效应[1]。海洋作为全球最大的二氧化碳吸收汇,是碳循环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蓝碳”作为一种新型的碳汇模式,相关理论研究尚不完备。本文以蓝碳交易机制为研究对象,旨在从国际国内两个维度对蓝碳议题的发展现状进行系统梳理,深度剖析我国海洋蓝碳市场建设面临的现实困境,在相关科学理论基础的指引下,结合我国蓝碳制度构建的实际需要进行制度创新,提出健全海洋蓝碳交易实施机制的中国路径。
蓝碳作为国际碳交易的新型实施类型、“清洁发展机制”的重要实施方式,属于学术研究的前沿领域。学者们针对蓝碳议题从不同视角进行研究和探讨,现有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针对蓝碳原理及科学技术的研究。唐剑武等[2]从海岸带蓝碳的科学概念界定、定量研究方法以及其在湿地恢复中的应用三个层面展开了论述,提出要运用蓝碳原理,保护和恢复海岸带蓝碳生态系统,建设可持续性海洋牧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