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毅,严 星
(太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山西 太原 030024)
节能减排是当今世界各国面临的艰巨任务,中国是能源消费大国,长期致力于以技术进步推进节能减排,其中,环境规制是各级政府普遍采用的手段。近年来,随着政府执政理念的转变,市场型环境规制日益受到重视,逐渐形成了市场型规制与命令型规制并举的格局。因此,规制方式与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关系成为学者们研究的热点,特别是哪种规制方式更有效一直存在争论。王班班等[1]认为,环境规制方式的有效性取决于能否将压力传导至相关企业;但叶琴等[2]的研究指出,中国命令型规制的作用更显著,原因是创新主体主要是国有企业或公共研究机构。对此,沈能等[3]指出,经济发展水平是影响技术创新的重要因素,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
中国地区经济发展仍不平衡,各省市经济环境差异显著。许多文献指出,经济集聚和开放程度是影响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的重要因素。如邵帅等[4]认为,经济集聚能够提高能源效率,本质在于促进绿色技术进步;Chesbrough[5]提出开放式创新概念,认为竞争优势来源于高效地利用他人创新成果;孙凤娥等[6]研究认为,开放程度代表了一个地区利用、吸收、消化外来资金、技术、人才的能力,对创新具有显著正向作用,但开放程度高也意味着企业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创新收益的不确定性增大。由于各省域经济环境差异较大,因此测度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绩效时需充分考虑经济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