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波 (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 200232)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与自然的矛盾也愈加突出,城市洪涝、径流污染、合流制溢流污染、黑臭水体污染、水资源短缺等水环境与水资源问题频现。海绵城市建设需要构建涉及源头削减措施、中途、末端综合措施的全过程雨水控制与管理体系。在建筑小区通过源头控制方式削减降雨过程的洪峰流量和径流总量是海绵城市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本文旨在从一级源头控制方面,对建筑小区海绵城市设计中重要指标的计算方法、易混淆概念及常见问题做出梳理及总结,以使广大建筑给排水设计工作者能迅速掌握相关内容。
海绵城市设计控制目标(分强制性目标和引导性目标)主要包括径流总量控制、径流峰值控制、径流污染控制、雨水资源化利用率、下沉式绿地建设比例、透水铺装率、绿色屋顶覆盖比例、不透水面径流控制比例及蓄水池最低容积要求等。
要深入理解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及设计降雨量这两个概念可以查阅刘旭为文章中的推导过程。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主要用于确定相对应的设计降雨量,从而确定LID 设施设计规模。确定设计规模最常用且最容易着手的方法是容积法。容积法计算公式为:

式中:V—设计调蓄容积,m;
H—设计降雨量,mm
φ—综合雨量径流系数
F—汇水面积,hm
其中φ 为综合雨量径流系数,是对各下垫面雨量径流系数进行加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