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 飞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 合肥 230051)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速铁路的快速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新建城市道路与既有铁路的立体交叉工程施工逐渐增多。本文对框架涵下穿既有铁路工程中涉及的邻近营业线钻孔桩施工、深基坑支护及开挖、架设便梁以及纵移便梁、长大箱涵顶进等存在的各个危险源加以辨认,综合人、机、管理、环境四大要素,基于LEC 安全评价法展开风险评价,提出应对措施,提高涉铁市政道路工程建设的安全性。
LEC 安全评价法是一种半定量的安全评价方法,是由美国安全专家K.J.格雷厄姆和K.F.金尼提出的。主要对具有潜在危险性作业环境中的危险源进行评价,评价作业人员在潜在具有危险性环境中作业时的危险性和危害性。该评价方法用与风险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的乘积D(danger,危险性)表示作业人员的安全风险,这三种因素分别是:L(likelihood,事故发生的可能性)、E(exposur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和C(criticality,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根据以往类似施工的事故统计数据及类似经验,首先给三种因素的不同等级分别确定与之相对应的分值,然后再以三个分值的乘积来评价作业条件危险性的大小。
L 表示危险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具体取值如表1 所示。

L 取值说明 表1
E 表示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具体取值如表2 所示。

E 取值说明 表2
C 表示危险事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的后果,具体取值如表3 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