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公用视角下的广西林业类事业单位公车改革

2021-05-07 02:51刘秉兴
时代汽车 2021年7期

刘秉兴

摘 要:长期以来,广西林业类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存在运行成本高、公车私用、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车辆、使用效率低等问题。虽然在国、区两级政策的指导下,广西林业类事业单位通过体制改革,公车私用、配备不合理、使用效率低等现象有所改善,但车辆运行成本高的问题仍然突出。本文就林业类事业单位公务车辆运行成本过高的问题原因进行了分析,借鉴社会企业普遍使用私车公用的策略,探索广西林业类事业单位公车改革的途径,以期为林业类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提供有益借鉴。

关键词:私车公用 林业类事业单位 公车改革

林业是国家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生产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重要任务。林业类事业单位承担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经营森林、保护森林、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等职责,是我国公共事业单位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广西林业类事业单位大多位于山地,林场占地面积较大(“山高林密”这一词语就是林场工作环境的真实写照),林业类事业单位职工必须借助汽车才能开展正常的业务工作,所以广西林业类事业单位内均配备了一定数量的公务车辆(以下简称公车)以满足工作需要。另外,还设置了部门和专门的人员来管理公车。长期以来,和其他单位的公车使用与管理一样,广西林业类事业单位公车存在车辆运行成本高、公车私用、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车辆、使用效率低等問题。

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在贯彻落实《中国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40号)、《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地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制定与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车改办[2015]1号)等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桂发[2015]33号),以此揭开了广西区域内公车改革的大幕。自文件发布以来,广西区内林业类事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公车改革工作,在严格压缩公车数量的基础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严格规范公车使用与管理,公车私用、超编制超标准配车、使用效率低等现象已得到大幅改善。

1 广西林业类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的状况

1.1 公车配备符合编制和标准,公车使用效率提高

广西林业类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对照方案要求对本单位公车数量进行统计,将公车重新进行调配,并按照方案处理超标公车。经过改革后,广西林业类事业单位公车配备符合了编制和标准,专职司机已按要求进行转岗。经过公开改革后,公车使用申请流程简化,广西机业类事业单位公车合作效率得到提高。

1.2 公车私用现象已基本消除

广西林业类事业单位采取了三重措施以消除公车私用现象。第一,为公车安装了定位装置,车辆的行驶轨迹均能通过平台直接查看,使公车在平台的监控下使用;第二,车辆均喷有公车标识和监督电话,公车使用随时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第三,节假日集中定点存放公车,非工作时间除特殊情况外,公车必须存放在指定位置,钥匙一律统一封存。经过以上三重组合措施,广西林业类事业单位公务私用的现象已基本消除。

1.3 公车运行成本仍居高不下

经过公车改革,广西林业类事业单位公车配置、使用效率和公车私用现象这些问题均得到了有效解决,但是公车运行成本仍居高不下。广西林业类事业单位的公车管理成本主要包括车库建设成本、燃油费用、维护与修理费用等。其中,燃油费用、维护与修理花费均严重高出同型号的私家车辆。

2 广西林业事业单位公车运行成本过高的原因分析

2.1 驾驶操作不当,造成燃油浪费

经过公车改革之后,广西林业事业单位公车驾驶人员由专职司机转变为单位职工。职工在驾驶操作车辆时,存在不当驾驶行为,导致公车的运行成本增加。如公车行驶时急加速、急减速、发动机长时间在怠速工况下开空调等行为,使车辆燃油消耗增加;驾驶公车急转弯、公车停放位置不合理等行为,使公车使用寿命降低等;在公车出现异响、漏油等现象仍继续驾驶车辆,使公车从“轻伤”变“重伤”等,使车辆维护与修理成本增加。

2.2 车辆管理不完善

职工在公车使用完毕后,需将公车驾驶至指定位置交车,在交车的过程中需要对车辆的情况进行登记和检查。在登记和检查过程中,由于职工汽车相关知识缺乏和时间关系,导致公车技术状况检查停留在表面阶段,难以及时发现车辆存在的问题,不能做到车辆问题早发现、早检查、早维修,从而导致公车从“小病”发展为“大病”。

2.3 报销方式不合理,虚开加油、维修发票的现象时有发生

广西林业类事业单位公车燃油采用“用多少油,加多少油”的实报实销制度, 即根据车辆燃油灯提示到指定加油站添加燃油。在公车使用过程中,无论是专人加油还是公车使用人加油,都不能完全杜绝虚开加油发票的现象。另外,广西林业类事业单位公车维护和修理采用计划与实报实销相结合的制度,也难以杜绝虚开发票的现象,车辆的维护与修理费用均远远超过私家车辆。

3 广西林业类事业单位实施私车公用的益处

私车公用是指由于公司自有车辆不够或者员工特殊岗位等原因,员工个人将自有的车辆用于公司的公务活动,公司由此给员工报销汽油费、路桥费、汽车维修费等。目前,私车公用在企业有较广的应用,将其引入广西林业类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的益处。

3.1 私车公用可有效降低车辆的燃油费用、维护与修理费用

公车的所有者为单位,使用者为多人。与公车公用相比,私车公用的车辆所有人为个人,使用者也是个人,即所有人和使用人是同一人。一方面,在私车公用的情景,为防止车辆损伤,个人驾驶车辆时不会采用激烈的驾驶行为(如急加速、急减速)等情况,从而可降低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燃油费用。另一方面,车辆驾驶人比较爱护自身车辆,使用时会时刻注意车辆情况,可减少车辆维护与修理费用。

3.2 私车公用可有效降低车辆的管理成本

广西林业单位公车管理由专职的部门和人员承担,管理工作主要体现在车库管理(车辆停放、卫生)、车辆加油、车辆保养与维修、车辆钥匙保管、车辆交接、车辆安排、车辆使用登记等。采用私车公用策略后,这些管理工作可以全部取消,节约人力、物力和场地成本。

3.3 私车公用可有效降低公车不规范使用的治理成本

公车私用一直是事业单位需重点防治的现象,为此广西林业类事业单位投入了相当的人力和物力建立了相应的公车使用监督制度,使公务车辆在群众的监督下使用,群众可以举报公车使用现象。而采用私车公用策略后,则无需考虑这一情况,可节约公车使用不规范的治理成本。

4 私車公用的补贴方式与制度建设

车辆需支出的费用主要有燃油费、路桥通行费(高速公路)、汽车维护与修理费、保险费。如何对私车公用进行补贴是推进私车公用政策最重要的问题,如果补贴标准过低,私车公用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奉献的烦恼”,如果补贴标准过高,一方面会造成国有资金流失,另一方面会滋生新的经费支出问题。

4.1 私车公用的补贴方式

目前,企业对于私车公用主要有3种补贴方式,即按照行程始末的实际距离作为私车公用标准进行补贴、根据员工上报的油费统一报销作为私车公用补贴和直接管控,以发油卡方式进行私车公用补贴。林业类事业单位职工在工作中往往需要装载树苗、工具等设备,不同的装载量油耗不同。建议采用第1种方式进行燃油补贴和路桥费实报实销相结合的方式,油耗量计算可以满载平均油耗作为依据,也可以通过车辆安装油耗仪的方式采集油耗数据。另外,考虑到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维护甚至修理等损耗,可在油耗数据的基础上乘以系数(如1.2),以提高私车公用的积极性。私车公用的补贴标准在于找到单位与员工之间的痛点,既降低了单位的费用支出,又能促进员工私车公用的积极性。

4.2 其他配套制度的建设

在私车公用的过程中,需要建立相对应的配套制度。比如,由谁来认定私车公用,由哪个部门负责统计车辆的用量等,计量办法等,让私车公用过程公开、透明、有序,保证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

5 总结与反思

在林业类事业单位推行私车公用,从根本上解决了车辆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矛盾,可有效节约单位公车的购车成本、车库建设成本和维护与修理等直接成本,同时又可以节约公车的管理等间接成本,是降低林业类事业单位公车运行成本的有效途径。然而值得注意的事,推进这一措施的关键在于两点。第一,对“公用”的“私车”进行补贴的方式是否科学合理,既能保证单位业务的正常开展,又能提高职工的积极性。第二,要处理好私车公用补贴与个人所得税缴纳的问题,如私车公用补贴需要计入个人所得税税额,在补贴计算时需要考虑纳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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