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杰
(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广东 东莞 523047)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部分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会驾驶车辆逃离事故现场。这种逃逸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有着极恶劣的社会影响。同时,由于肇事车辆从事故现场驶离,对案件的侦破及事故过程的还原也会造成一定的困扰。尤其是在没有证人证言或没有监控录像资料的情况下,就需要对车体痕迹及现场散落物进行仔细的检验及比对,并综合分析、判断,最终确定嫌疑车辆与事故之间是否存在联系。
仔细阅读案情资料,掌握要鉴定的事故的基本情况;根据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并结合案情及事故现场实际情况,拟定大概的检验计划;按照拟定的检验计划,准备好检验所需的工具、设备和器材[1]。
对事故车辆及肇事嫌疑车辆的车身痕迹进行全面检验,找出新鲜的疑似痕迹。测量痕迹的高度、大小及形态等特征,并固定和记录,最常用的方法为拍照。一些可疑的附着物,如碎片、纤维及油漆等,除了必要的固定和记录之外还应进行提取。不同位置提取的附着物应分别封装然后编号,并详细记录其来源[2]。
仔细勘验事故现场,收集现场遗留的可疑散落物。根据散落物的种类特征(如材质、形状、颜色等)进行分类;对同种类的散落物进行拼接、整复,分析其可能的断裂、脱落部位;在事故车辆、肇事嫌疑车辆上寻找散落物的断裂、脱落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