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骥,莫家勤
(中电科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
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是政府开展社会治理过程中不变的主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总目标,为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党的十九大在此背景下,结合新的形势,明确要 “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1]。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强调“要运用大数据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要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的机制,推进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2],再一次强调制度创新和技术应用在创新基层治理方面需要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政策层面高度关注的同时,国内超大型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都在通过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和实践,探索一条适合当地的治理道路。综合来看,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的探索[3]:
1)治理主体的多元化积极性方面
在政府治理的过程中,如何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企业责任主体、物业公司、两代表一委员、党员的作用,共同参与到问题的发现和处置。
2)问题及权责复杂性
城市或区域之间由于城市特点的差异性,面临问题存在差异性,比如,北京侧重交通配置、污染防治;上海侧重人口控制、交通配置、公共治安;深圳侧重于人口控制上还有待加强。
3)面临问题的综合性
很多城市治理问题不是单一存在,而是伴随着其他的问题混合存在,针对此类问题,需要多个部门协同联动处置,同时随着新兴事物的出现,很多问题还没有法律条文明确责任权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