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婧圆 龙 柯 李 青 朱平华
(广西医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南宁市 530021,电子邮箱:857486842@qq.com)
【提要】 广西柳州市、浙江金华市实施的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方式较有代表性且成效显著,均有效地提升了医疗机构的质控管理绩效水平,降低了医保基金的运行风险,促进了医疗体系的健康发展。本文通过比较两地DRGs付费模式和运行效果,总结其典型经验,分析其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为完善付费制度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寻找契合各地特性的DRGs付费方式最优策略,寻求医-保-患之间的动态平衡提供参考。
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agnosis-related groups,DRGs)付费方式是社会医疗保险中较有效的支付方式之一。随着人们对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高,医保基金承受着巨大压力。为减轻群众医药负担,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利用有限的资源实现最具性价比的医疗服务,DRGs在这场博弈中应势而来。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目的是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改革的核心路径之一是支付方式的转变,改革的主要方法则是全面推进DRGs付费方式,让医疗机构在彰显公益性的同时实现价格回归[1]。DRGs是实现精准付费的重要工具,可减少诱导性医疗费用支付,促进医疗机构发挥控费功能,规范疾病诊疗行为。我国各地积极探索开展医保付费改革的各项措施,本文围绕较有代表性且成效显著的广西柳州市、浙江金华市DRGs的实践探索进行比较研究,梳理两地付费模式的异同点,发现不足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