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风险防控上升至国家治理层面,受到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把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纳入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要通过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合理分权授权、内部流程控制等措施,强化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党的十九大更是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列为三大攻坚战之首,并强调新时代领导干部要增强驾驭风险本领,健全各方面风险防控机制。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必须将“防风险”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大局稳定。细数近年国家及相关部委出台的社保经办相关风控政策,大致可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与社保经办核心业务直接相关的,包括人社部2019 年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社保经办风险防控通知》)、2018 年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以及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7 年印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等。它们均从组织、制度、流程、监督等方面对社保经办或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最新发布的《社保经办风险防控通知》是在紧密结合我国社会保障新时代及发展要求的基础上,对打造社保经办风险防控新格局的进一步规划,主要强调以强化信息化管控为核心,推进经办风险防控措施“进规程、进系统”,着力构建具备事前预防控制、事中核验比对、事后稽核检查功能的经办风险防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