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菊人



潘金莲叫“叔叔”
《水浒传》里潘金莲一段风流事,可以为我们的讨论提供好证据;就道德、美感、知见三方面,找出“鉴”与“赏”的重点;也使我们知道,对一部作品、一位作家,怎样才能做出公正的评价。
背了丈夫,勾引叔叔,不成,后来和西门庆搭上关系,毒杀亲夫,从道德的眼光,大可以删去不必写,淫乱之事,恐对读者有不良影响,写得愈真切,“诲淫”的效果就愈大,违背了文学劝善救人的“载道”宗旨。在此原则之下,道德观愈强愈狭窄的人,就愈会迁怒于作品,也谴责那作者,于是《水浒传》被禁,施耐庵被鞭尸。
我们曾说金圣叹评《水浒传》,能知性地鉴、美感地賞,两者俱备,不是说金圣叹本人并无道德六观,他的“忠君”思想使他否定水浒的领袖宋江,可代表他有传统道德的准绳;他这个人的道德之强,又可在他参与了类似知识分子的抗议运动中见之,在声讨贪官污吏的谴责书上有他一份,纠集千余学生“哭灵”,终至于死得极惨,那样的道德正是为仁求义,是儒家最可敬重的特质。
但他在道德与知性、美感之间,能平衡发展,理知与美感能独立于偏狭的世俗道德囚笼之外,读他评潘金莲一段,可见其人之才智与艺术心灵,无人读《水浒传》像他这样精细。施耐庵笔下写武松、潘金莲初见一段,原是极为巧究,一字一句都有意思在内。就以她对武松的称呼,一共就有三种叫法。武大说道:“大嫂,原来景阳冈上打死大虫新充做都头的正是我这兄弟。”那妇人叉手向前道:“叔叔万福。……